讀了周國平先生的「愛與孤獨」,我第一次咀嚼“孤獨”的涵義。
婚姻是一種社會形態,周先生將之視為“社會性質”的,是社會層面的人類行為,祇是撫慰了相對的“孤獨”。周國平先生文中的另一種“愛”,是源自每個“孤獨”者精神上的需要,這種追求非“社會性質”,是人類的精神文明。和其他生物一樣,人類同樣有生老病死,要解除再“回到無中去”的這種精神上的孤獨感,就該是著手於精神世界的建設了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明白?不明白?好像明白!對,我是好像明白!
. .





